伊萨卡-汤普金斯县交通委员会(及其分包商,如有)根据《1964年民权法案》第六篇、《1973年康复法案》第504节和《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》(ADA),不分种族、肤色、民族起源或残疾,开展其项目和服务。如果您认为您受到第六篇所述的任何非法歧视性做法所侵害,您可以向伊萨卡-汤普金斯县交通委员会提出投诉。
下面链接到我们的英语、中文(普通话)、韩语、日语、西班牙语和法语版的《民权法案法案》(第六篇)大众公告和投诉程序:
Civil Rights Notice to the Public
Derechos Civiles (Título VI) Aviso al Público
Droits Civiques (Titre VI) – Avis au Public
伊萨卡-汤普金斯县交通委员会
(2016年5月17日批准)
汤普金斯县人权办公室:
ITCTC公众参与文件
2021年6月:ITCTC公众参与步骤
一份描述我们用于公众宣传和投入的战略和行动的文件。